连云港市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要抓手。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目标,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实施文体活动“同心圆工程”,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全力做好民族工作“三个好”。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巩固好思想基础。我市积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宣传工作计划,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指标。引导各族群众确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认识。积极培育、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例,在全社会形成学先进、促团结、谋发展的浓厚氛围。撰写宣传信息500余条,在国家、省、市期刊发表文章百余篇,在《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和“连云港发布”“连云港民族宗教”等媒体发布信息。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学习月”活动,走进党校、高校、企业、社区,举办民族政策专题讲座、现场咨询等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实施“同心圆工程”,维护好民族团结。先后举办了4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体育运动会,成为全省民族工作首创。连续3届在江苏省少数民族舞蹈展演中荣获一等奖。在全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龙舟项目比赛、第十三届全运会群众比赛龙舟决赛、江苏省“民族团结杯”板鞋竞速、高脚竞速比赛、全省第十九届运动会板鞋竞速比赛中先后荣获12枚金牌、10枚银牌、9枚铜牌,多次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江苏海洋大学荣获“江苏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称号。每年举办“民俗风情节”。连续举办少数民族联谊联欢活动。依托江苏海洋大学,精心打造集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民俗风情节、少数民族运动会、龙舟训练比赛、校园清真餐饮服务以及高校抵御“三股势力”渗透为一体的“6+1”综合示范基地,进一步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载体。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好优惠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争取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切块资金330万元。组织少数民族同胞开展种植“民族林”活动。向西藏阿里地区改则县第二完全小学募捐价值1.4余万元的学习用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成份变更手续审核备案和清真饮食补贴发放工作。关心关注新疆内高班培养计划,全面提升在连少数民族学生的综合素质, 连续多年学生高考取得优异成绩。新疆内高班相继举办“三月诗会”古诗文诵读比赛、书写经典暨内高班硬笔书法比赛,340多名师生唱响校园快闪《我和我的祖国》。(连云港市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