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4年01月25日 10:13:31 | 来源:江苏人大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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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4年1月24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大会提出的《关于江苏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江苏省2024年预算草案,各代表团进行了审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代表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意见

  2023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30.18亿元,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计18302.41亿元;支出15242.66亿元,加上上解中央等,支出总计16706.6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766.7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9.05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736.93亿元,支出总计6584.8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93.0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02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5564.59亿元,支出总计13691.7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872.87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486.35亿元,支出总计3402.7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3.56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358.69亿元,支出总计341.6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7.06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48.86亿元,支出总计46.0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82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8397.73亿元,总支出7910.72亿元,当年结余487.01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193.22亿元,总支出3882.68亿元,当年结余310.54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全省各级政府及财政等部门,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经济恢复进程中的矛盾问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省委部署要求和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决议,财政收入保持恢复性增长,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积极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强省建设,坚决兜牢民生底线,为稳定全省经济大盘和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财政保障。

  二、2024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意见

  202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0330亿元、增长4%左右,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计16284.79亿元,支出15550亿元,加上上解中央等,支出总计16284.79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995.79亿元,减去上解中央等,支出拟安排1450.09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3012.96亿元,支出预计9800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等,支出总计13012.96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611.32亿元,支出拟安排205.44亿元,加上对市县补助等,支出总计2611.32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326.02亿元,支出预计145.62亿元,加上调出资金,支出总计326.02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68.72亿元,支出拟安排44.95亿元,加上调出资金等,支出总计68.72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9017.91亿元,支出总计8480.60亿元,当年结余537.31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4798.62亿元,支出总计4515.57亿元,当年结余283.05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预算草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提出的财政政策和预算安排,体现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保障国家和省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强省建设,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较好体现了统筹资源、突出重点、依法理财、注重绩效的原则。从审查情况看,2024年预算安排符合预算法的相关规定,与全省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相衔接,预算草案积极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大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江苏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省级预算草案。

  三、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的建议

  (一)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用好财政政策空间,统筹各类财政资源,强化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依法组织预算收入,主动挖掘潜在税源,积极培育新兴税源,做大收入“蛋糕”。优化调整税费支持政策,组合使用财政补助、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多种政策工具,提高精准性和针对性,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管好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大重点领域补短板力度,提高投资效率,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强化财力薄弱地区资金保障,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二)不断提升财政管理质效。落实预算法定原则,硬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零基预算改革,避免支出固化僵化,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机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链条机制,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继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强化财会监督,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坚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健全完善债务监测体系和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关注融资平台投资行为和经营性债务管理,有效发挥审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用。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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