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常态管理长效监管工作,着力夯实基层宗教工作基础,海州区建立宗教活动场所三方责任管理体系,以区民宗局、镇(街道)、宗教活动场所三方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形成宗教活动场所常态管理“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和“发现问题在场所,核实问题在镇(街道),处置问题在区”的工作机制,推进宗教事务以“管得住”向“管得好”为转变,切实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一是明确各方责任,着力解决“干什么”。明确了区、镇(街道)、宗教活动场所三方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责任。突出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自我管理的主体责任,镇(街道)辖区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宗教工作职责和要求。使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工作网络更加顺畅。
二是强化责任到人,着力解决“怎么干”。明确区民宗局干部、镇(街道)负责宗教工作干部、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分别为宗教场所常态化管理和监管的三方责任人。同时,制成三方监管信息表上墙,形成责任传导链,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区每季度、镇(街道)每半月至少1次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巡查,落实监管责任。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着力解决“干啥样”。明确区、镇(街道)、宗教活动场所三方管理的工作目标,将镇(街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宗教活动场所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宗教活动场所年终考核和宗教界人士政治安排的重要条件。对工作不重视、履职不到位,致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或重大失误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同时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对宗教活动场所追究相关责任。
(海州区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