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丹阳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意见》主要围绕提升涉企服务保障水平、构建政商良性互动格局、规范党政机关服务行为、倡导守法守信经营理念等四个方面对全市党政部门、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要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涉企政策供给,助力企业轻装发展,打造诚信法治金融环境,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强化服务效能考评;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畅通企业诉求反馈渠道,加强政企双向沟通协商;要营造服务企业的浓厚氛围,建立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注重培树先进典型,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意见》制定了党政机关及国家公职人员政商交往7条“正面清单”和9条“负面清单”,并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实情况以及正负面清单执行情况,列为领导干部年终‘五述’的重要内容,公职人员尤其是涉企服务公职人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执行情况,将纳入到个人总结、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为丹阳市首创,也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创新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