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和国家民委部署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打好“学”“赞”“做”组合拳,有形有感有效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工作,为江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坚实力量。
深学细悟表彰大会讲话,全面准确把握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
一是省委带头学。10月8日,江苏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信长星指出,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总揽全局、纵览古今、立意高远、高屋建瓴,是一篇引领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献,为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他强调,要深刻领会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丰富内涵,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方高质量发展,为外地来苏少数民族群众学习、工作提供更好服务,加强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帮扶,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二是地方跟进学。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自觉将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模范代表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准确把握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深刻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蕴含的道理、学理、哲理,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民宗系统学。全省统战、民宗系统切实扛起“走在前、做示范”的使命担当,发挥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民族工作协调机制的积极作用,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带动,省委统战部第一时间召开部务会,省民宗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各市统战、民宗系统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学原文、悟原理,取得良好学习效果。
大力赞颂模范典型,积极营造崇尚模范维护团结的浓厚氛围
一是广泛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宣讲活动。省、市、县三级联动、同向发力,开展集中宣讲、选送典型案例、办好特色活动,我省受表彰的模范代表紧密结合切身感悟,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表彰大会盛况,讲述新中国成立75年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阐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号召各族群众以实际行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二是多渠道立体式宣传我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事迹。各级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等部门联合制定宣传方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在“江苏统一战线”和“江苏民族宗教”公众号开设“民族团结一家亲 携手续写新辉煌”专栏,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日报、江苏省广播电视台、扬子晚报、交汇点新闻、现代快报等10余家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平台发布图文报道,各市拍摄制作民族团结进步专题纪录片、微视频,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有力提升模范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三是积极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主旋律。利用好主流媒体平台资源优势,“报、台、网、微、端”五位一体齐发力,通过介绍民族文化在交流融通中的文博场馆和典型个人,民族工作纳入基层治理的机关、社区和派出所,就业创业带动增收致富的企业家,教育医疗支援民族地区的学校和医务群体,用他们先进事迹感召社会、凝聚力量,在全省营造崇尚模范、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唱响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
做细做实贯彻下篇文章,切实推进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积极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建设,做好《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江苏卷》编纂工作,多举措夯实全省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
二是助力民族聚居地方高质量发展,立足江苏现有的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实际,持续推进“红石榴村村结对”“红石榴村企结对”,积极组织好“民营企业进新疆、青海”系列活动,让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党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三是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把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红石榴就业行动”和青少年交融行动作为促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把旅游促“三交”计划作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四是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制机制,稳慎推动民族工作政策法规调整完善,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法治化、人文化、数字化,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