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对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同心大厦6个卫生间进行翻新改造。
二、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同心大厦部分卫生间改造工程清单》。
三、报价要求
以上服务项目控制价为19.9万元以内。我部将根据报价单位的综合实力和报价情况统筹确定中标人。
请有意参与该项目的单位于2024年9月5日14:30之前,将报价函加盖公章后送至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同心大厦1910室,报价函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鞠华;联系电话:83167057。
附件:
1.同心大厦部分卫生间改造工程询价函
2.同心大厦部分卫生间改造工程清单编制说明
3.同心大厦部分卫生间改造工程清单
中共江苏省委统战部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同心大厦部分卫生间改造工程询价函
(格式及要求)
致 :
我公司经慎重考虑,愿意报价以人民币 元( ¥ )完成同心大厦部分卫生间改造工程,并完全履行贵部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附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近两年内从事类似项目的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
6.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盖章)
2024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同心大厦卫生间改造工程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同心大厦卫生间改造工程,位于江苏省南京市。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本工程为同心大厦卫生间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及工程量清单。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概念及需求,蓝图未提供;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5.苏建价(2014)448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 6.《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 7.《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 8.《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9.拟定的招标文件; 10.相关标准图集以及现行有关清单编制文件; 1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 1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文; 13.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工程量清单中所描述的项目特征仅为招标人对该分部分项工程特征的概述,而非是工程特征的全面描述,计价时必须按施工图纸及相关的国家规范的要求。 14.材料价格按2024年6月份《南京信息价》及市场价; 15. 人工费执行江苏省2024年人工费调整(苏建函价[2024]83号文)。 四、编制说明: 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专业工程暂估价:无暂估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本工程暂列金额:15,702.84,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本工程甲供材:无甲供材,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措施费项目清单中,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增补,但不得更改已列措施项目,结算时除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外,承包人不得以招标工程措施项目清单缺项为由要求新增措施项目。 6.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内容描述不详的,必须参考施工图和相关规范。投标人具有核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义务,若踏勘现场、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等与图纸出现不一致,投标人在澄清答疑过程中未及时提出,即视为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图纸已认可,投标人应对图纸内容和清单中的每一个项目进行报价(包括综合单价及合价),如漏报或少报项目,则视为其费用已含在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中,结算时不调整; 7.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有任何疑问,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疑问提交截止日前提出,如未提出,中标后相应单价不再调整,且必须按设计图纸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8.单价措施 项目费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考虑报价或增列,以总价包干形式计入,结算时不调整。 9.现场材料二次搬运费用已包含在清单中,投标人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这笔费用,结算不做调整; 五、编制中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一)土建工程 1.拆除时需注意对附近不需拆除部位的保护(如卫生间地面及卫生间外的走廊等)。 2.所有墙砖、铝扣板等吊顶工程量均为暂估,竣工时按实结算。 3.装修工程中的所有材料的品牌、规格均需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 (二)安装工程 1.所有给水管、排水管及电气管线工程量均为暂估,竣工时按实结算。 2.安装工程中的所有材料的品牌、规格均需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 (三)其他 1. 投标人需结合现场情况与甲方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顺序,施工通道等(甲方提供1台电梯给投标人使用,该电梯不作为投标人专用施工电梯,投标人须综合考虑电梯保护,使用中不得对其他使用人员造成伤害),施工过程中不得对已有构件造成损坏,不得干扰其他房间的使用及其他楼层的正常办公秩序,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结算时不作调整。 |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