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占城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建立民宗工作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持续巩固全镇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加强组织领导。占城镇将民族宗教管理工作纳入镇党委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来抓。明确民族宗教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压实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充分发挥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镇党政主要领导包挂抓点制度,落实镇统战民宗部门牵头协调的直接责任,明确村(工区)齐抓共管的分管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加强体系建设。建立镇、村(工区)、村民小组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格体系,共划分42个网格、138个微网格。按照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组建180名网格员队伍,明确各村(工区)党组织书记19人为宗教工作信息联络员,发挥网格化精准管理优势,依托网格服务体系,形成主体在镇、落实到村(工区)、规范到点的工作网络。
加强组织保障。持续推进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在“网格”中化解,将工作目标分解到村,工作任务明确到人,干部在一线工作,任务在一线落实,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协调有力的民族宗教工作机制,为促进民族宗教有效管理凝聚强大合力和组织保障。
提升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由“管得住”向“管得好”转变,注重“大水漫灌”与特定场所“精准滴灌”相结合。充分利用镇级广场宣传栏、条幅、LED显示屏、大喇叭等载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民族宗教基本知识和党的惠民政策,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的宣传教育。今年以来,组织法律宣传服务活动3场次,进一步增强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意识。
提升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司法所、派出所、各村(工区)治调主任、专(兼)职网格员、微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组成“普法宣传员”,本着不走形式、不摆花架子,务求工作实效原则,在宗教对象面前亮身份、不良思潮面前表态度、急难险重面前敢作为、大是大非面前有担当,确保民族宗教工作末端发力、终端见效,打通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最后一公里”。
提升工作职责落实成效。深入集贸市场、商铺、快递驿站等人员集中的场所,通过张贴反邪教宣传海报、发放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彩页和知识问答手册、面对面答疑解惑等形式,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与反邪教知识同宣传,讲解宗教与邪教的区别,围绕“我国的民族宗教政策”“邪教是如何欺骗大众的”等相关内容,让他们深入了解民族宗教政策,依法信教,拒绝邪教,依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坚决抵制家庭私设聚会,提倡民族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