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宝应县委统战部坚持将民族工作融入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整体布局,推动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
融入民族互嵌发展。持续深入开展“红石榴就业行动”,健全“民族8省区”合作机制,开展人才交流、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服务管理“四大工程”,吸纳300余名民族群众来宝重点企业务工,组织8所学校开展校际合作,推荐5名教师援疆援藏,指导全国人大代表莫元花赴新疆新源县创办“乱针绣产业园”,将非遗文化“乱针绣”和“哈绣”相融合,3年内培养民族绣娘100余人,着力推动各民族提升生活品质。
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激发党群服务中心统战元素新动能,设立“少数民族服务站”14个,建设“红石榴”广场25个、“红石榴步道”15公里,创成省级“红石榴家园”6家、市级“红石榴家园”7家,6个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示范基地纳入扬州市交往交流交融示范基地名录库。组建“红石榴”志愿者服务队15支,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慈善活动100余次。打造“精网微格”,设立“红石榴调解室”,实施民族工作微网格化管理,协调处理化解纠纷矛盾30余次。
融入专项考核内容。构建县级同步统筹、乡镇同步推进、村级同步专攻、网格同步管理、户上同步帮扶“五级”同步联动机制,将民族团进进步创建工作纳入镇(区)和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内容、纳入镇(区)和部门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明确创建工作总体要求、目标任务、路径抓手、推进步骤、保障措施,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力度,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力推进创建工作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