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镇位于沛县西北部,辖32个行政村(社区),129个自然村,现有少数民族同胞近200人,涵盖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斯坦族等21个少数民族。安国镇将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福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突出“三个内涵”建设,全身心投入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绘就了一幅干部群众守望相助、同心同德、和睦相处、同舟共济的美丽画卷。
筑牢组织基础,推动“政策内涵”落地。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牵头抓总、亲自部署,定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工作,制定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协调、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学习宣传、文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民族政策法规,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深深扎根于各族群众心中。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制定出台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发展专项规划,认真落实少数民族干部在村干部中的比例。
夯实学习教育,推动“意识内涵”落地。一是筑牢思想天线。不断强化干部群众政治理论学习、民族宗教业务知识学习、民族团结条例法规,积极参与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始终在常态化民族团结这一大是大非问题上保持清醒,坚决反对一切破坏安定团结的行为。二是筑牢实践地线。运用大宣讲、农民夜校、“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等群众工作活动载体,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全民自觉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显著增强。三是筑牢互联网线。依托学习强国、党员干部群众QQ群、微信群等互联网媒介,常态化学习和民族团结创建相关的讲话精神、文件要求等,打造“互联网+民主团结创建”的网线平台。
强化载体建设,推动“五进内涵”落地。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进”活动。进机关方面,积极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学习教育,鼓励少数民族干部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鼓励汉族干部掌握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进企业方面,落实企业民族工作责任,指导企业组织管理人员和职工学习贯彻《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规章制度,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风俗习惯,维护少数民族职工合法权益。进乡村方面,在少数民族人员较为集中居住的行政村,配套民族文体设施,每年至少举行3次以上民族团结互助、民族传统习俗、民族文体表演专题活动。进学校方面,通过主题班会、校本课程、课外活动等形式,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手拉手”等系列活动。进宗教场所方面,积极开展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引导宗教界人士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祈福和参与、支持公益慈善活动,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开展扶贫帮困、尊老爱幼和帮助贫困生上学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