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美丽江苏建设责任重大、前景可期。9月13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省委书记信长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牢把握“走在前、做示范”的重大要求,以美丽江苏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充分彰显自然生态之美、绿色发展之美、城乡宜居之美、水韵人文之美、区域善治之美,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夯实生态根基、作出更大贡献。省长许昆林主持会议。
信长星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动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新阐释、新发展,为新征程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入理解把握总书记重要讲话中提出的“四个重大转变”历史性成就、“五个重大关系”规律性认识、“六项重大任务”战略部署、“一个根本保证”重大要求,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科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加坚决扛起美丽中国建设的江苏责任,更加扎实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信长星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生态文明建设念兹在兹、尤为关注,亲自为我们擘画了“强富美高”新江苏宏伟蓝图。全省上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突破性进展,走绿色发展之路成为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生态环境实现从严重透支到明显好转,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的好局面加快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经过新时代以来生态环境的“沧桑巨变”,我们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感受更为深切、认识更加深刻,只要坚定不移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高质量发展之路就会越走越宽广。
信长星强调,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题中应有之义。当前,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全面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良性互动的新阶段,污染防治攻坚到了进则胜、不进则退,推动实现生态环境改善由量变到质变跨越的新阶段,美丽江苏建设迎来积厚成势、多点突破、全面提速的新阶段。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以美丽江苏建设为牵引,更大力度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更大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大力度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更大力度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在阐述美丽江苏建设的各阶段主要目标后,信长星指出,今后五年是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重要时期,要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性好转,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和其他重要水体保护,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充分彰显自然生态之美。要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更高水平建设“1+3”重点功能区,增减并重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充分彰显绿色发展之美。要扎实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提升,统筹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行动,持续推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建设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加快提升环境基础能力,让城市更好融入自然、村庄焕发现代气息、人民拥有更美好的家园,充分彰显城乡宜居之美。要着力打造生态文化品牌,把传承“水韵江苏”独特生态文化作为担当新的文化使命的重要实践,建设好长江、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大力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价值观,讲好发生在江苏大地的美丽中国故事,充分彰显水韵人文之美。要持续深化生态文明改革创新,强化法治保障,完善经济政策,加强科技支撑,拓展国际合作,构建符合江苏实际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充分彰显区域善治之美。
信长星强调,建设美丽江苏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必须增强狠抓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各职能部门要落实好责任清单,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立法工作和法律实施监督,各级政协要加大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完善省级督察机制,有效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美丽江苏建设成效考核与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等有机衔接。要严格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关心支持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副省长方伟作会议总结。南京市、无锡市、南通市、盐城市和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作交流发言。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各设区市、县(市、区)党委常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人大常委会、政协主要负责同志,省有关部门单位和省人大环资城建委、省政协人资环委主要负责同志,部分部省属高校、企业、科研院所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