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思想引领,促进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巩固,引导宗教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促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高度重视宗教工作,落实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细化宗教三级责任体系工作清单,实施宗教场所派驻管理员机制。努力防范非法宗教、境外宗教渗透,全力打好宗教领域意识形态主动仗,确保宗教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
三是强化自身建设,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推动全面从严治教,着力解决影响宗教健康传承突出问题。坚持全面从严治教,完善宗教团体的内部规章制度,改进宗教组织体制和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
四是强化依法管理,促进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化巩固“两个专项”工作成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正确认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牢固树立“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的意识,持续加大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力度,遏制宗教渗透蔓延,着力提高宗教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是强化守正创新,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牢固树立“导”的理念,巩固和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创建组织领导好、财务规范好、安全生产好、活动开展好、氛围营造好的“五好”活动场所。
通过18个重点工作项目,主动深入、耐心细致做好信教群众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依法开展宗教活动,更好团结和引领信教群众,为“强富美高”新洋河现代化建设广泛凝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