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泰州市召开“幸福民企”创建指导小组会议

2022年11月02日 15:08:08 | 来源:泰州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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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幸福民企”创建工作,11月1日,泰州市召开“幸福民企”创建指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幸福民企”创建工作。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泰州市“幸福民企”创建指导小组组长陈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创建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各市(区)创建指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参加会议。

  陈军指出,泰州市“幸福民企”创建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两个健康”和“四个典范”指示要求,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打造“幸福水天堂”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幸福民企”,启动以来,印发了《创建“幸福民企”工作指导意见》、制定了《“幸福民企”评价规范》、召开了全省“幸福民企”现场观摩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幸福民企”创建工作走深走实两年行动方案》。围绕“五协”工作打造“幸福民企”已成为具有泰州特色的品牌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肯定和广大民营企业的积极响应。

  陈军强调,要关心重视,“幸福民企”创建工作是促进“两个健康”的客观需要,是落实“三创一全面”要求的有效举措,是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手段。要抓住关键,把握“幸福民企”标准、认定、运用三个关键,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不断优化完善认定标准和申报考评程序。要形成合力,“幸福民企”创建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形成合力,要结合各单位的业务特点,在标准的制定、认定的方法、结果的运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创建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区)创建指导小组办公室,围绕《泰州市“幸福民企”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泰州市“幸福民企”认定细则(征求意见稿)》,特别是针对细则“党建引领好、爱国敬业好、守法经营好、创业创新好、回报社会好”五好标准17项内容,分别结合部门(单位)实际就下一步如何搞好“幸福民营”宣传发动、量化标准、审核认定、结果运用等内容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会上,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创建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青华,结合创建指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就下一步如何组织申报、预审、审核、认定、发布等重点环节进行了部署。市委统战部非公经济处处长叶乔对泰州市“幸福民企”认定标准、认定安排和结果运用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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