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如皋:磨头镇“四力齐发”全面推进民宗领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2022年07月01日 19:24:37 | 来源:南通市委统战部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今年以来,磨头镇以“民族宗教+社会治理”为抓手,着力做好民族宗教与社会治理融合文章,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凝聚社会治理合力。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国家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制作宣传展板60多张。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深化“五个认同”,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画好统一战线“同心圆”。

  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增强社会治理定力。以“保密+普法”、“宗教+普法”、“反邪教+普法”等形式组织开展专题普法活动,积极探索在全镇宗教活动场所建立“法律明白人”制度,进一步健全宗教领域综合执法、基层非法宗教活动常态化巡查、宗教场所责任挂点等一系列长效机制,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教育引导和管理服务,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和睦共处。

  发挥智治支撑作用,激发社会治理动力。立足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和信息化支撑三大要素,全面打造规模合理、层次清晰、运转顺畅、定位明确的宗教活动场所网格化运行体系。以镇域治理指挥中心为平台,纳入综治网格,整合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卫健、消防等部门网格,建立统一的社会治理“全要素网格”。加强对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的日常指导督查,定期开展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风险与隐患排查分析、研判、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

  发挥宗教管理体系作用,开足社会治理马力。进一步发挥宗教事务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作用,依法加强宗教活动的监督管理,结合“三级网络”把防范打击宗教极端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网格化管理。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健全章程和各项教规制度,把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融入到各项规章制度中,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合法权益维护的作用。重点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如皋市委统战部供稿)

  • layer 置顶

    i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