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润州区民族宗教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使命担当,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果丰硕。润州区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少数民族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文件和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学党史忆初心知使命”系列实践活动。持续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月”“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创建民族“交流”“融合”“共享”模式,精心指导基层社区“红石榴家园”创建,金山街道杨家门社区和宝塔路街道同德里社区被省民宗委评为全省第二批“红石榴家园”,现推荐三茅一社区争创全省第三批“红石榴家园”。以“家在身边”党建微家为载体,打造家门口的统战工作议事厅、“少数民族网格议事”角,定期召开“民情恳谈会”,搭建交流解困平台,破解基层管理难题。开展“少数民族学党史办实事”活动,安装“爱心敬老椅”,方便老年居民上下楼梯时休息使用。围绕民族传统节日、非遗文化,开展“看服饰猜民族,话习俗一家亲”“民族团结一家亲,共学党史颂党恩”“非遗在身边——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庆祝建党文艺演出”等一系列主题活动,以文化艺术为纽带,将各族群众紧密团结在一起。
二是宗教事务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加强区、街道、社区(村)“三级网络、两级责任”监管机制建设,将民宗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街道党建工作考核内容,有力推进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召开区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部署推进非法宗教活动点整治工作,召开全区民宗工作会议,与区属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建立健全宗教工作组织网络,逐级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氛围。大力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场所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教职人员与信众中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按照新颁布的《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等规范管理。探索宗教工作联合执法,开展两个专项工作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治理,目前辖区民间信仰点已全部纳入街道综治管理。
三是宗教活动场所保持安全稳定。组织场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区关于安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五个一”,“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宣传进场所、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重点围绕消防、用电用气、人员活动、安全制度措施落实等方面开展巡查督查120余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排查用电、用气和消防、建筑等方面安全隐患94处,现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坚持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期24小时值守制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针对季节特点,加强汛期和各类灾害性天气预警,及时有效向场所及岗位人员广泛转发安全提示。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做到不符合规定的场所不开放,不符合规定的活动不开展,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不接待,确保了疫情防控万无一失。
(润州区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