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应县出台《关于深化“宝地英才集聚计划” 加快推进人才兴县战略的20条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实施人才引进培养、创新创业扶持、配套资助奖励、人才服务保障等5大方面共计20条举措。新《意见》出台后,宝应县台办通过多渠道向在宝台企宣传解读人才引进政策,助力企业招才引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据介绍,围绕实施人才兴县战略,新《意见》与“老政策”相比,优待范围和资助力度进一步增大。新《意见》中包含企业引才动力提升计划,中小微企业当年新引进3名以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企业新引进年薪30万元以上的急需紧缺人才,按照人才个人所得税年度缴纳额给予企业引才补贴,最高2万元。新《意见》中围绕启动技能人才倍增工程,支持县职教集团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需求,开展校地校企合作,开设紧缺人才培养特色专业,为企业“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按照双方签订并实际拨付合作经费的50%给予企业补助,最高10万元。新《意见》中围绕青年人才储备计划,针对来宝应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等高层次人才,在宝应首次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分别发放40万元、30万元、20万元购房券。
此外,《意见》还涉及社会事业人才引进、本土人才培养、人才环境优化等方面内容,均紧密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更加开放、更加灵活、更加包容的态度,为“强富美高”新宝应现代化建设集聚、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
宝应县台办在政策宣传中表示,近年来,随着台企在宝应的不断发展,人才荒、用工难已成为制约企业发展壮大的难题之一,新《意见》的出台,为我县企业做好人才招引提供强劲支撑,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智力保障。希望在宝台企积极转变引才观念,用好人才政策,拓宽招聘渠道,为企业及时注入人才新鲜“血液”,以人才助力宝应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