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辑出版《中华文化大乐园课程指南 第二辑》及举办2021年海外华裔菁英青少年大运河文化线上体验活动、2021年“华文创想曲”海外华裔青少年创意作文大赛活动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询价函

2021年11月09日 20:49:20 | 来源:省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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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海外华文教育工作,更好地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到海外华裔青少年群体之中,经研究,拟编辑出版《中华文化大乐园课程第二辑》,分中医养生、中华美食、中国折纸、中国戏剧、中国民乐、中国建筑、中国神话、中国成语、趣味汉字和硬笔书法等10个方面的内容。书本以文字、照片为主,少量配插图,部分书籍可制作立体书页。每门课程独立成册,每册24页,10本书形成一个套装。本书既是中华文化大乐园活动教材,也可作为外派支教老师的教学参考书,还可作为海外华文学校师生和家长的中华文化读本。

  《中华文化大乐园课程第二辑》经费预算20万元,通过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编写出版。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大运河文化带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华文教育工作实际,拟开展海外华裔菁英青少年大运河文化体验活动,以满足海外华裔青少年学习中华文化的需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海外传承,宣传江苏美好形象。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海外华裔菁英青少年大运河文化线上体验活动通过网上办营、在线直播的方式,设计寓教于乐、深入浅出的课程,向海外华裔青少年多视角展示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大运河文化和江苏地方文化,活动主题为“览运河古今 传中华文化”,精选江苏大运河流域城市具有代表性的自然和人文风光,组织优秀海外华裔青少年们跟着资深导游和学者等专业人士视频游览、边看边学,同时配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技艺的讲解和展示教学,讲好中国故事、江苏故事。

  根据江苏大运河流域城市分布情况,确定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泰州、扬州八个城市办营,利用钉钉或其他线上直播平台,统一面向海外华校的华裔青少年共开展为期21天活动。

  2021年海外华裔菁英青少年大运河文化线上体验活动经费预算100万元,通过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实施。

  “华文创想曲”海外华裔青少年创意作文大赛旨在通过凝聚和激发海外华人华侨青少年学习华文的热情,传播优秀中华文化,提升海外华裔青少年人文素养,加强海外华文教育标准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2021年,省委统战部、省侨办将联合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侨联、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以“同圆百年中国梦 共享华文嘉年华”为主题,共同主办2021年“华文创想曲”海外华裔青少年创意作文大赛。

  大赛优秀作品将在作品分享会上以多种形式被展示和呈现,同时集结成书发行,可在海外华文学校中起到良好的教育示范作用。这一世界范围内的华裔青少年作品合集不仅在内容上丰富有趣,具有独特性,对于国内青少年来说,也是为他们了解世界各地文化,了解异域同龄人生活打开一扇扇“窗口”。这些思想的碰撞、生活的分享也有助于国内青少年了解世界,开拓视野,丰润心灵。本次活动立足江苏,面向海外,将通过认真的创作过程、严格的评定流程、新颖的呈现方式等,吸引海内外更多的目光共同关注海外华文教育的推广和发展,为进一步汇聚海内外力量,助力同圆共享中国梦创造良好平台。

  “华文创想曲”海外华裔青少年创意作文大赛活动经费50万元,通过单一来源形式确定中标单位组织实施。

  二、服务内容

  1.制作项目招标文件,发布采购公告。

  2.组织项目组人员和相关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单一来源性质。

  3.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三、报价要求

  以上服务项目,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折扣报价(含专家评审费),报价不得超过该文件收费标准的100%。我部将根据报价单位的综合实力,同等条件下原则上以报价最低的报价人确定为中标人。

  请各单位于2021年11月12日14:30时之前,将报价函加盖公章后送至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同心大厦1906室,报价函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联系人:孙敏,联系电话:89638809,13951731422。

  附件:报价函格式及要求

  中共江苏省委统战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编辑出版《中华文化大乐园课程指南

第二辑》及举办2021年海外华裔菁英

青少年大运河文化线上体验活动、2021年“华文创想曲”海外华裔青少年创意作文

大赛活动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报价函

  致                  :

  我公司经慎重考虑,愿意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折扣(    %,含专家评审费)完成编辑出版《中华文化大乐园课程指南第二辑》及举办2021年海外华裔菁英青少年大运河文化线上体验活动、2021年“华文创想曲”海外华裔青少年创意作文大赛活动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并完全履行贵部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附件:

  1.营业执照;

  2.有关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4.质量体系管理证书(如有);

  5.近一年内从事类似项目的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

  6.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盖章)

  2021年11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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