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南京江宁区委统战部全面落实相关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统战工作开创新局面。
突出学习成效,统一思想共识。区委领导带头学。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条例》精神,把统战工作列入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和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听取统战工作汇报,研究统战领域重大问题;统战工作人员系统学。组织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统战系统领导干部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将《条例》学习纳入全区统战干部专题培训班、宣传信息调研培训班,约150人次参加。在统战部机关建立“周末学习日”制度,开展学习活动20余场约400人次参加。统战成员聚焦学。充分运用社会主义学校和“同心讲堂”阵地,组织民主党派、非公经济、港澳台侨、新的社会阶层等各界统战成员开展相关教育培训16班次1730人次。多样载体广泛学。通过报刊、电台、网络等大力宣传统战理论政策,“同心江宁”微信公众号开设“学条例 话统战”专栏,陆续刊登统战代表人士学习《条例》的心得体会,有力提升了广大群众对《条例》以及统战相关知识信息的知晓率。
突出党的领导,完善大统战格局。成立了由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各级党委统战工作主体意识,落实每年向上级党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要求。建立有效考核机制,纳入全区千分制考核,层层压实党委抓统战工作的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条例》新增“统战部门自身建设”一章,对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提出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全区统战干部专题培训,践行“两在两同”,进一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突出守正创新,推进统战事业。江宁区在《条例》的指导下,统一战线各领域重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成立江宁区民盟、农工党基层委员会,完善民主党派乡村振兴“1+8”实践基地建设,整合民主党派力量投身乡村振兴,九三学社“竹风阁”挂牌九三学社中央乡村振兴实践基地;落实新联会工作例会制度,召开新联会会长会议、四周年年会;召开“四好”商会建设现场学习观摩会,成立异地商会南京市江宁区柯城商会;不断拓展南京台湾青创学院载体功能,筹备成立区台湾同胞投资企业、两岸婚姻及台湾青年联谊会;完善“1+3+5+6”新侨驿站服务机制,发挥50家港澳青年实践交流基地作用;成立江宁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发挥团体组织优势凝聚民族团结进步力量。上线“红石榴家园”微信小程序,为各族群众提供全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