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丹阳市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三个坚持”为抓手,提升少数民族事务治理水平。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针对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在子女上学、证件办理、法律援助、就业咨询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切实需求,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培训,编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指南,并利用社区服务窗口加强与少数民族人员的沟通联谊,解决随迁子女入学、办理经营手续等问题,引导和帮助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更好的融入城市,不断增强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融入感和归属感。两年来,先后为15名随迁子女解决入学问题。
二是坚持实践创新,打造少数民族团结样板。充分发挥财政贴息资金和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民贸企业通泰纺织每年享受贷款贴息30余万元以上;指导省民族工作示范社区——凤美社区高标准开展双向服务,妥善解决少数民族的生活困难,拉近少数民族群众与社区的距离;开展中华传统文化走进第六中学新疆班活动,深化中华文化浸润工程,2020年丹阳市第六中学被省政府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三是坚持科学治理,健全少数民族工作治理体系。在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框架下,建立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协调联运的工作机制,完善市镇村三级工作网络,形成常委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科学治理工作体系。同时,每年与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进行联系,定期了解外来少数民族职工人数、民族成份、学历、信仰等信息,通过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实行外来少数民族的动态服务与管理。
(丹阳市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