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颁发以来,扬州市全面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学习宣传,细化工作举措,在全市统一战线各领域推进形成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浓厚氛围,促进《条例》精神在扬州落地落实。
《条例》学习宣传实现广覆盖
一是市委带头做示范。将《条例》宣传教育纳入市县两级常委会年度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党校、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次重点课程,纳入市委宣传工作要点,纳入全市普法宣传教育计划。
二是抓住关键大培训。举办《条例》精神宣讲会暨全市统战干部业务培训班,邀请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社院党组书记瞿超来扬宣讲《条例》。开展集中宣讲、专题培训、研讨交流、大讲堂以及新媒体推送、展板横幅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向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各统战组织、代表人士发放《条例》单行本,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统战干部深入学、统战成员认真学、全市上下共同学,开展“学习《条例》之我见”心得交流。
三是广泛参与齐知晓。组织参与全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史暨《条例》网络知识竞赛”活动,全市各级统战干部和统战成员21484人积极参与,参与人数位居全省设区市第二名,不断提升《条例》普及率和知晓率。
贯彻《条例》取得新成效
一是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市委将《条例》的贯彻落实纳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任清单,纳入高质量发展党建考核、纳入市委年度督查项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将贯穿落实《条例》作为年度工作重点,推动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落实各项要求。市委统战部牵头制定扬州贯穿落实任务分工(征求意见稿),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统战部门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进一步坚持和健全大统战工作格局。
二是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将党外人士培训纳入全市教育培训整体规划。增加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培训经费、将党外知识分子高层次人才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培训班。制定落实《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规划(2018-2027年)扬州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实施第三期党外导师制培养工程,结成师徒90对,传承优良传统、提升参政议政水平。
三是夯实基层民宗工作基础。以乡镇(街道)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三整合”改革为契机,将“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纳入乡镇(街道)“三定”职能,在乡镇(街道)设立民族宗教事务局,由统战委员兼任局长。主动融入基层网格化治理,探索统一战线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新途径,获中央统战部《每日汇报》刊宣推介。
四是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2020年联合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加强全市统战工作队伍建设的通知》,推进各领域配备统战委员(联络员)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民营企业统战工作和统战力量“两个全覆盖”。在市委统战部增设市社会主义学院办公室、市统战事务服务中心,落实欧美同学会工作力量。持续加强市县乡统战部门工作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