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南京江北新区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试行)》,旨在以高质量扶持、高便利操作、高标准专业、高包容发展的“四高”举措,助推新区法律服务机构集聚,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高质量扶持。对照新区国际化高标准建设要求,充分分析行业发展趋势,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在新区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机构在南京片区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高便利操作。以便利、规范、标准为服务核心,针对诚信申报和资金专用采用承诺制方式,在提高办事效率的同时,确保各相关法律服务机构及时享受政策扶持。
高标准专业。围绕经济发展贡献奖励、落户奖励、办公用房扶持三方面,梳理26条详细条目,把握法律服务机构不同、营收不同、专业不同等现状特点,构建标准专业的专项奖励体系。
高包容发展。在集聚优质高端法律服务机构落户的同时,鼓励法律服务机构针对新区特点提供特色服务,为新区法律服务业营造包容积极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