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日,受中共中央办公厅邀请,农工党中央社会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农工党江苏省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农工党盐城市委委员,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玲登上天安门城楼观礼台,亲眼见证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这一伟大的历史性时刻。
作为一名农工党党员、一名在基层从事法律服务的律师,刘玲不断深入群众,倾听最基层百姓的心声,始终以最饱满的热情和最专业的服务,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多年来,她凭借精湛的业务能力、专业的法律援助及无私的奉献精神,相继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等,并被农工党中央表彰为“优秀农工党员”。2021年5月,刘玲还被江苏省委、省政府评为“江苏省劳动模范”。
关注弱势,倾力提供法律援助
“秉持正义,情注弱势群体,积极为百姓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这是入行时的自我许诺!”在义务为当地残联、消费者协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期间,刘玲发现很多伤残人士、贫困家庭、农村群众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因资金困难而无法及时维权,她总是竭尽所能地为这些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在代理期间,刘玲经常顶着烈日调查、取证、调解,参与有关协调会等,有时条件特别艰苦,她都不辞辛劳、不言放弃,最终为群众争取到自身合法的权益。事后她表示“法律援助,是我通向基层群众最直接、最显效的途径。每次看到那些无助的眼神,都会心如刀绞,弱势群体对法律服务的渴求远超于我们的想象!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是我的本能,也是每一个律师从业者的义务!”
刘玲为困难群众免费代理的系列案件多次被江苏省人民广播电台、江苏卫视、《现代快报》《江苏法制报》《盐阜大众报》等多家媒体专题报道。
悉心普法,竭力提高法律意识
提供法律援助固然重要,但提高法律意识更重要!只有每个人都懂法才能实现每个人都守法!刘玲经常利用业余时间深入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学校等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授课和法律咨询活动,并多次到街头、电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针对青少年犯罪率有上升趋势,她主动与学校联系,结合所办青少年犯罪案件,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讲课;每年三八节前夕,她为广大妇女送去维权知识,讲授《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刘玲还始终不忘自已农工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农工党盐城市委组织的系列公益活动,赴当地卫健委、妇幼保健院及社区等开展法律宣讲。
近两年来,她先后开展法律授课87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益宣讲28场,听众达8.4万人。贴合受众的授课内容、风趣幽默的授课方式获得各界人士的普遍赞誉,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也激发了群众学习法律的热情。
热心公益,努力参与社会服务
刘玲民生情怀不仅体现在本职工作中,也体现在党务生活中。在农工党盐城市委赴云南省楚雄州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期间,她主动赴当地就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等问题开展调研,并为南华县五街镇老厂村委会捐赠2万元产业扶贫资金。在赴高桥镇勒外村委会参观调研过程中,发现当地核桃产品品质上乘,却因交通物流等不便而滞销时,她当场签订销售协议,帮助农户销售核桃近千斤。她还深入当地贫困户走访调研,主动了解群众有无法律纠纷的困难,通过现场答题解惑,真诚地为当地群众维权提供法律援助。2021年,刘玲因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贡献突出,被农工党中央表彰为“农工党脱贫攻坚工作先进个人”。
2020年初在抗击新冠疫情期间,刘玲还多次带领团队进社区做志愿者,积极捐款、捐物,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菜单式服务,先后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表彰为“江苏省律师行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被农工党江苏省委员会表彰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工作者”。
建言资政,全力做好群众“代言人”
“只有俯下身去,扎根基层,深入群众,才能触到最真实的社会脉搏,才能真正成为群众的代言人,这正是我作为一名农工党党员的职责和义务!”自1996年加入农工党以来,刘玲先后担任过第四届盐城市政协常委、第十届江苏省人大代表、第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农工党中央社法委委员等。她深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党派成员的核心工作,在加入农工党的二十余年里,她始终坚持用“法的眼光”来分析所遇到的个案问题,再通过调查研究,从根源上探索解决问题之道。
她充分发挥职业优势和专业优势,先后提交议案41条,涉及制定法律、修改法律和执法检查,提交建议110余条,涉及到农村留守妇女和儿童权益保障、农村土地流转、规范企业用工、法律共同体建设、社区矫正、法律援助、食品安全监督等多个领域!其中,提交的《关于在江苏设立海事法院的建议》被中央编办采纳,有力地推动了南京海事法院的成立;《建议建立儿童DNA数据库从源头上遏止拐卖儿童犯罪》等被全国政协采用;《关于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建议》《关于转变思路破解执行难的提案》等作为农工党中央提案提交全国政协会议……同时,她还着力推动了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的推行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