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省委主委陈星莺在《人民政协报》发表署名文章:用发展的办法实现乡村振兴

2021年03月15日 10:21:55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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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江苏省委主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星莺作为特邀评论员在《人民政协报》上发表署名文章:《用发展的办法实现乡村振兴》。现将原文刊登如下。

  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创造的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坚持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从建立新中国,到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直到今天全面脱贫奔小康,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伟大成就。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绩,总结了宝贵经验,阐释了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阐述的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中的七个坚持,是全世界反贫困斗争的重要经验,是全人类宝贵的思想财富。

  “坚持精准扶贫方略,用发展的办法消除贫困根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改善发展条件,增强发展能力,实现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帮扶转变,让发展成为消除贫困最有效的办法、创造幸福生活最稳定的途径。我曾经参与民革江苏省委会对口帮扶贵州省纳雍县猪场乡脱贫出列,也曾对贵州安顺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对此感触颇深。在新时代新阶段,发展依然是硬道理,是消除贫困根源的根本办法,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路径。

  消除贫困根源,实现乡村振兴,本质在于产业发展

  产业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力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要找准地方特色,发挥资源禀赋,选择适合发展的产业;要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抢抓机遇,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做好政策顶层设计,抓好决策执行落实;统筹财政、金融、科技、民生等各项政策资源,改善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营商环境,引导生产要素向这些地方集聚,激发当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力,实现产业兴农、实业富民。

  消除贫困根源,实现乡村振兴,基础在于协调发展消除贫困根源,实现乡村振兴,基础在于协调发展。

  协调发展既是发展的手段又是发展的目标,还是评价发展的标准和尺度。我们要自觉把协调发展贯彻到乡村振兴的各领域和全过程。要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均衡发展,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质量,在“新基建”中统筹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打通电商下乡、农货出山“最后一公里”,让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的资源、产品有机融入国际国内“双循环”整体图景中;不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统一起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统筹协调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实现精神脱贫文化脱贫,在精神文化生活方面也要实现均衡发展、全面小康。

  消除贫困根源,实现乡村振兴,前景在于人的发展

  我们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紧紧扭住教育这个脱贫致富的根本之策。发展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让每个孩子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发展贴近实际的职业教育,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打破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性、资源性瓶颈,让农村群众能有一技傍身,走遍天下都不怕;发展多元化的国民教育,在全社会树立和普及终身学习理念,建设学习型社会,提高人口总体素质。尤其要高度关注女童的受教育机会均等问题。一个女童可能成为一个母亲,一个母亲就会影响带动一家人,一代母亲则会塑造一个国家的一代人。小到巩固脱贫成果、实现乡村振兴,大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抓好人的发展,就是抓住了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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