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属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具有外来少数民族人口流动日趋活跃,散杂居城市化特征日益明显等特点,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共有少数民族2.2万余人。其中,常住少数民族0.39万余人,流动少数民族1.8万余人,有苗族、土家族、彝族、回族、壮族、满族、布依族等44个民族。
近年来,张家港市以推进民族工作“五个平台”建设为载体,走出了一条具有张家港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新路子,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如今,张家港市民族团结进步局面进一步巩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荣誉,张家港市委统战部(民宗局)荣获“江苏省民族宗教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张家港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赵志刚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等。
以深化宣传教育为抓手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坚持主题宣传广泛化。每年6月份“张家港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和9月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民族知识和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5万余份,直接受教育2万余人次。通过举办国家通用语言培训班、组织观看红色爱国影片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五个认同”,凝聚思想共识,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坚持“六进+”宣传全面化。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场所”等活动,特别是市教育局、市文联、市科协等单位积极参与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形成了“大事小事融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方面面渗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生动局面。目前,我市以塘市小学、舞蹈学校、沙洲职业工学院等校园为依托,构筑起涵盖从小学到大学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体系,形成“民族教育从小抓,民族团结遍地花”的浓厚氛围。
坚持阵地宣传纵深化。利用位于市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设立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馆,集中展示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民族知识、各民族文化风俗及民族发展变迁等内容。每年对全市3万余名中小学生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截至目前累计教育达24万人次,增强了全市青少年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和自豪感。2019年该馆被命名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以开展特色活动为举措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民族文艺会演绽放团结之花。为繁荣发展民族文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我市连续8年举办“民族情·中国梦——张家港市民族文艺会演”。至2020年10月,演职人员累计近2000人次,观众达到5000多人。演出不仅展现了各族同胞丰富出众的才艺,也表现了各族群众之间深厚的情谊和真挚情感。
民族体育比赛促进互动融合。截至目前,我市已举办了13届民族体育比赛,对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推动全市体育现代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我市民族工作部门获评“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2018年6月,我市承办江苏省第十九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毽球比赛。
家庭式社会实践架起连心桥。多年来,我市紧紧围绕“民族团结石榴花开”这一主题,组织民族家庭开展“看港城、话幸福”“听河阳山歌”“看博物馆,说港城故事”“参观名人故居学家风家训”等社会实践活动,让少数民族家庭共享我市“两个文明”建设成果。
民族餐饮文化打造特色品牌。我市以“传承弘扬民族特色饮食文化”为突破口,携手青海省化隆县人民政府驻张家港办事处、新疆籍人员服务管理张家港工作站,分别举办了6届“尝尝我的拉面才艺比赛”和3届“新疆风味烧烤大赛”,对推动我市拉面、烧烤行业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起到了积极作用,已成为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创新之举和特色品牌。
以开展示范创建为动力
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向纵深发展
建章立制,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规范化。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民族工作示范社区”“清真拉面示范店”“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示范企业”“民族团结示范学校”四项示范创建活动,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民族工作示范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系列创建活动工作细则》,从组织保障、制度建设、经费投入等,指导协调各创建对象开展创建活动。
做强社团,推动团体桥梁作用充分发挥。近年来,市民促会开展走进新市民子女学校,向少数民族学生赠送学习用品和民族知识书籍,指导理事单位大新毛纺有限公司捐款设立“民族之花”奖励基金等活动,加深了各民族间的团结和友谊,提升了市民促会发挥联系党和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实现了社团功能的全面提升。
表彰先进,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能级。多年来,通过扎实创建,市保税区(金港镇)被评为“江苏省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示范单位”;经开区(杨舍镇)城北街道东渡社区被评为“江苏省民族工作示范社区”;三江源化隆清真拉面店被评为“江苏省清真示范拉面店”;大新毛纺有限公司被评为“江苏省首批民族工作示范企业”。
以提升服务为载体
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惠民实效
成立惠民利民服务站点。在市民促会与青海化隆县人民政府驻张家港办事处合署办公的基础上,2018年3月成立全省首个县级市新疆籍人员服务管理张家港工作站。同年,在市民促会设立城南街道办事处服务少数民族联系点、梁丰律师事务所法律宣讲点,为加强少数民族管理、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搭建了桥梁。
落实民品企业贴息政策。积极落实国家民品企业贴息政策,为民品企业的发展提供服务,并对民品企业贷款用途进行及时跟踪检查,保证贷款全部用于民品企业的发展生产。近三年来,帮助市民品企业大新毛纺有限公司,从银行落实国家年度贴息贷款3.15亿元,贴息685万元。
做好民族成份审核工作。近三年来,市民族工作部门为全市376名参加中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审核了民族成分,为11名少数民族群众子女办理了变更民族成分的初审手续;全市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热爱和认同第二故乡的感情不断加深。
以完善“三化”机制为目标
促进各民族群众融合发展
政策服务“精细化”。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联合公安、教育、新市民事务中心等单位,及时完善困难民族群众动态台账,对贫困民族群众进行精细摸底,确保一户不漏,一人不少。同时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建立切实可行的家庭救助机制,研究制定救助计划,做到“一户一扶”。
增进感情“日常化”。深入民族群众中开展访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惠民生活动,在坚持做好传统节假日走访慰问工作的同时,积极与各部门对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一对一、点对点”送温暖活动。民宗、扶贫办、民政、工商联等部门联动,为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送政策、送技术、送岗位、送资金。
扶贫帮困“常态化”。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建立并完善以“少数民族救助专项资金”、佛教慈善协会“金秋助学补助金”、“民促会慰问补助金”为主的扶贫帮困体系,确保少数民族群众在共享共融中解决实际困难。2014年以来,走访慰问275名困难少数民族学生和715户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发放慰问品及慰问金累计75万元。
(张家港市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