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东海县纪委监委、县工商联、县作风办等部门联合举行“清风助企”活动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部分服务单位进行依法规范服务承诺发言,现场发放了《服务单位依法规范服务“十项承诺”》卡,重点民营企业进行依法合规经营承诺发言。
会议要求,要严格报备程序。严格控制对民营企业开展的各类检查(含培训、评比、达标、考核等,下同),对直接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疫情防控等行政执法检查的,需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执法检查;其他各类检查实行备案制度,确需进入企业检查的,按照要求填写《东海县入企检查备案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向分管县领导报备。未经报备不得检查,涉检企业可拒绝接受检查。要规范检查行为。为尽量不影响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实施检查时,须提前告知企业,以便企业做好准备;上级部署或管理工作必需的临时检查,应提前到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对相同或相近的检查,应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尽量避免重复检查。要提升服务质效。各单位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为企业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监管和包容监管相结合,对企业轻微违法且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采取约谈、教育、告诫等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免于处罚,严禁以罚代管、一罚了事。要强化督导问责。定期或不定期到企业抽查,凡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将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驻东海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造成负面影响的,将向其上级单位说明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追责。
据悉,“清风助企”活动的启动将进一步规范东海县涉企检查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服务企业更好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东海县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