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姑苏区向少数民族群众宣传“一盔一带”

2020年08月04日 14:34:04 | 来源:苏州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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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和《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要求,增强姑苏区少数民族群众交通安全法规意识,7月下旬,姑苏区陆续组织了交通安全法规宣讲走进少数民族经营点活动。

  “一盔一带”宣传走进相王玉石市场

  7月28日下午,10名新疆籍儿童的家长代表收下了姑苏区交警大队陈荣大队长和汤铭磊副大队长代表单位赠送的儿童安全头盔,并记下了“不仅家长开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头盔、儿童乘坐电瓶车也必须要戴好头盔”的叮嘱。

  当天下午,姑苏区委统战部(民宗局)联合新疆驻江苏工作组苏州站、公安姑苏分局交警大队、双塔街道办事处,在相王玉器城二楼原石市场共同举办了一期姑苏区新疆籍人员交通法规、意外伤害保险知识宣讲活动。

  这次活动专门邀请姑苏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宣讲警官开展电动自行车驾乘安全专题讲座、太平人寿保险公司苏州分公司高级经理开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知识专题讲座。

  玉石市场全体新疆籍经商务工人员、姑苏区及周边地区新疆籍餐饮从业人员代表约百人参加了活动。

  新疆工作组苏州站负责人王忠利要求新疆籍人员应坚决执行苏州市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的通知要求,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树立新疆少数民族良好形象,同时也维护好玉石市场所在街道——双塔街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荣誉。

  期间,玉石市场红石榴志愿者们为大家发放了“一盔一带”宣传资料。

  活动结束后,志愿者们还专门到相王玉器城周边向过往骑电瓶车居民特别是少数民族同胞开展宣传,告诉他们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头盔,确保人身安全。

  “一盔一带”宣传走进清真供应网点

  7月29日下午,姑苏区委统战部(民宗局)联合金阊街道、青海化隆县驻苏州办事处、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共同组织拉面行业红石榴志愿者开展集中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来自姑苏区及周边地区的10名拉面行业红石榴志愿者和金阊街道红石榴志愿者代表集中到金阊街道石路社区会议室参加了学习宣传活动。青海化隆县驻苏办主任唐文福勉励拉面行业“红石榴”志愿者们要充分发挥好志愿者精神,自身要带好头、做好榜样,同时要积极向周边同行、老乡、亲戚朋友做好宣传,确保从事拉面和牛羊肉经营的少数民族群众人人遵守“一盔一带”要求,树立苏州少数民族经营户的良好形象。

  经过学习,志愿者们纷纷表示,将会带头遵守、带头宣传“一盔一带”的要求,积极配合交警执法检查,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随后,他们陆续走进石路附近清真饭店、牛羊肉店、拉面店,向少数民族经营户宣传“一盔一带”的知识。

  拉面行业红石榴志愿者们还在各自经营的拉面店里,向前来用餐的顾客发放传单,宣传“一盔一带”的重要性。

  “一盔一带”宣传覆盖百家少数民族经营户

  据调查统计,姑苏区范围内共有少数民族群众经营的清真饭店、牛羊肉店、拉面店一百多家,各街道、社区都与这些少数民族经营户建立了日常联系。

  为了确保“一盔一带”宣传落实到位、不留死角,姑苏区各街道分别安排社区,通过上门走访、打电话、发短信、发微信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挨家挨户向少数民族经营户们宣传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的规定,引导少数民族同胞们落实好“一盔一带”、配合执法检查,杜绝不愉快现象的发生。

  区委统战部持续深化“石榴籽工程”内涵,通过将“一盔一带”宣传教育与红石榴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协调多方资源,携手为少数民族群众“送法规、送安全”,致力于维护少数民族生命财产安全,共同打造团结和谐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姑苏区委统战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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