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工商联联合开展第六届江苏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根据评审工作有关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意见,现将拟表彰的48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人选名单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为7天,自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20日。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传真和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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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