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史话(94)· 爱国统一战线】统一战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022年02月23日 15:23:21 | 来源:统战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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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导读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爱国统一战线
(1992年—2002年10月)

  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并发表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的召开,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爱国统一战线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国两制”方针的贯彻实施,不断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充分调动各族各界人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了新的气势,开创了新的局面。


  邓小平与工商业界代表人士的谈话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建设成为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原工商业者在生产和经营上的知识、经验和海外关系等优势,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

  1979年1月17日,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设宴邀请胡厥文、胡子昂、荣毅仁、周叔弢、古耕虞等工商界领导人座谈,就如何搞经济建设问题进行讨论,听取意见。这次具有历史意义的谈话活动,被誉为“五老火锅宴”。

  邓小平说:现在搞建设,门路要多一点,可以利用外国的资金和技术,华侨、华裔也可以回来办工厂。要发挥原工商业者的作用,有真才实学的人应该使用起来,能干的人就当干部。还要请你们推荐有技术专长、有管理经验的人管理企业,特别是新行业的企业。落实政策以后,工商界还有钱,有的人可以搞一两个工厂,也可以投资到旅游业赚取外汇,手里的钱闲起来不好。你们可以有选择地搞。总之,钱要用起来,人要用起来。

  邓小平请荣毅仁“出山”,并对荣毅仁说,你主持的单位,要规定一条:给你的任务,你认为合理的就接受,不合理的就拒绝,由你全权负责处理,处理错了也不怪你。

  邓小平还强调,要用经济方法管理经济,从商业角度考虑签订合同,有利润、能创汇的就签,否则就不签。应该排除行政干扰。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接见回来参与祖国建设的荣氏家族成员

  有了这一“尚方宝剑”和此后的组织工作密切配合,荣毅仁主持的中国国际信托公司发展迅速,至20世纪90年代初便形成了拥有3万多职工、500多亿元总资产的大企业集团。

  邓小平这次谈话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第一次提出要吸引外资,第一次提出希望原工商业者办企业,对工商界人士是极大的鼓舞和激励。

  上海市民建和工商联负责人经过反复酝酿,形成了通过认款的方式吸纳原工商业者落实政策后所发还资金,创办上海市工商界爱国建设公司的设想。

  1979年9月1日,中央政治局举行会议听取中央统战部关于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情况的汇报。邓小平说:给原工商业者定息的钱不多,但给国家、给社会主义的利益却大得很。对于吸收外资,引进技术,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社会主义服务,这是有益的事。大的工商业者还是想把钱投到建设上来。

  半个月后,上海市工商界组织的爱国建设公司正式成立,这年底认款总额已达5535.7万元,它是新时期第一家大型私人经济实体。

  4月11日至5月14日,以工商界人士代表人物、全国政协副主席荣毅仁为团长的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政协第一个代表团出访联邦德国、瑞士和法国。代表团中除中国科学技术和经济管理方面的专家外,还包括工商界人士经叔平等。这个代表团的主要任务是了解联邦德国等欧洲国家发展经济的情况,学习他们的先进科学技术和企业管理经验,也向世界展示了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和对原工商业者的信任和重视,极大地调动了原工商业者的爱国热忱和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

  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上升,中国出现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这样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在现实生活中,这一群体呈现出比较复杂的情况,有大量积极因素,也存在某些消极现象。

  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为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必然要求有一定的组织机构为之服务;另一方面党和政府也亟需有一个以他们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团结和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向他们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工商联是党领导的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人民政协的组成单位。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它实际上成为以原工商业者为主体、实行自我教育的人民团体。改革开放后,工商联提出了“坚定不移跟党走、尽心竭力为四化”的工作方针,开展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的各项活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新的成绩。但与此同时,解放初期的原工商业者人数却逐渐减少,年龄日益增大,工商联老会员由“文化大革命”前的86万人降到1990年的30万人,且多数已退休。以原工商业者为主体的工商联存在着“后继无人、一代而亡”的危险。

  面对新形势,工商联积极探索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途径和方法,从1984年起,开始进行吸收新会员的试点工作。1988年,工商联六大修改会章,规定工商联是“中国工商界组织的人民团体,民间的对内对外商会”,还规定国营企业可以参加为企业会员。至1991年上半年,在各类企业会员中,国营企业会员的数量已占首位。工商联向经济性倾斜,统战性渐趋弱化。可是,它本身并不具备相应的经济和行政的手段,工作困难。1987年5月,中央书记处会议提出,“工商联工作要适应新情况,要有新的经验,要加强私营企业者的工作”的思路。

  经过深入调查和研究,1991年6月,中央统战部向中央报送了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7月,中共中央下发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作出了工商联职能调整的重要决策。

  文件首次提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是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工作对象。指出:对现在的私营企业主,不应和过去的工商业者简单地类比和等同,更不是要像20世纪50年代那样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这项政策给私营企业主吃了定心丸,使他们能够安心经营企业,对巩固和扩大统一战线具有重要意义。

  文件明确了新时期工商联的性质、主要会员对象和工作职能等,指出:

  工商联作为党领导下的以统战性为主,兼有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一个桥梁,能够配合党和政府承担这方面的任务。

  文件明确工商联的主要工作对象是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三胞”投资企业和部分乡镇企业。工商联的工作任务是对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投资者介绍党的方针、政策,进行爱国、敬业、守法的教育,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正确意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在他们中逐渐培养起一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的积极分子队伍。

  文件赋予工商联以“民间商会”的形式开展工作,工商联联结政府、企业、市场之间的中介作用逐渐突出出来。

  文件明确提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的基本方针:

  团结、帮助、引导、教育。

  这个文件是党对工商联工作的重大决策,是指导新时期工商联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不仅解决了工商联“后继无人、一代而亡”的问题,而且为工商联开辟了广阔的工作领域,也为新时期统一战线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以这个文件为标志,工商联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文件下发后,统战部门一方面协调工商联同组织、经贸、工商行政管理、体改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制定贯彻中央文件精神的配套措施,赋予工商联必要的工作手段和职权;另一方面推动工商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转变工作职能,增强自身活力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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