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导读
新中国成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1949年10月—1956年9月)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成为掌握全国政权、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历史性转变。在这一伟大进程中,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自觉服从服务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巩固、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贯彻执行,成功地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有计划地扩展公私合营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政策的确定和粮油棉统购统销的实行,大大地促进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1954年是有计划地扩展公私合营工业的第一年,中财委计划会议确定了“巩固阵地、重点扩展、作出榜样、加强准备”的工作方针。9月,政务院第223次会议通过了《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条例》阐明了在合营企业中公私双方的地位,规定了合营企业利润分配原则。《条例》的制定,使得公私合营工业有章可循。这一年,公私合营企业由1953年的1036户增加到1954年的1746户,产值占私营、公私合营工业全部产值的33%,就是说私营工业产值的1/3实现了公私合营。
由于中国的资本主义工业企业大户少,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采取“吃苹果”的个别企业合营的做法,打乱了资本主义经济固有的内部联系,造成了已合营户与未合营户、大户与中小户、国营企业与私营企业的诸多矛盾,导致不少私营工业停工关门。1954年12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第二次全国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会议确定了“统筹兼顾、归口安排、按行业改造”的方针。在扩展公私合营的方式上,要求按行业作通盘规划,统一安排;分别情况,或实行个别合营,或采取以大带小、以先进带落后的办法实行联营合并或公私合营。这样,就为加快对资本主义工业的改造找到了途径。1955年1月,中共中央批转第二次全国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会议报告,确定实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方针,在扩展公私合营的方式上,采取“个别合营与按行业改造相结合”的办法。1955年,全国公私合营工业已达3197户,产值占私营、公私合营工业全部产值的49.7%,相当于私营工业产值有近一半实现了公私合营,大大超出了国家原来的计划。
1955年11月,中央拟定的已经大大加速的计划仍然是用两年时间分批分期完成全行业公私合营。11月,上海在8个行业实行了全行业公私合营。1956年1月10日,北京市政府召开资本主义工商业公私合营大会,宣布全市35个工业行业的3990家工厂和42个私营商业行业的13973户坐商全部实行公私合营。15日,北京市各界20多万人在天安门广场举行庆祝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大会。北京、上海的热潮感染了全国。各地的私营工商业者包括部分企业职工,天天敲锣打鼓,要求批准公私合营。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采取一次批准、全面合营的办法,即先承认全行业公私合营,然后进行清产核资,确定利息,并实行企业改组、人事调整、生产安排等。据1956年1月27日的统计,全国已有118个大中城市和193个县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全部实行了公私合营。到年底,全国私营工业8.9万户的99%、总产值的99.6%,私营商业240万余户的82.2%、资金的93.3%,已分别纳入了公私合营和合作化的轨道。
关于和平赎买的政策
为适应公私合营高潮迅速到来的形势,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正确地制定并实行了对资产阶级的以和平赎买、从宽照顾为核心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保证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
(一)在企业清产核资中,执行“从宽从了”的方针。“从宽”,就是对清产核资中有关公私关系方面的问题,凡是可以从宽处理的即要从宽处理。“从了”,就是对于企业原有的各种债务和财产关系包括敌伪财产、对公欠款、抽走的资金和呆滞物资在内,根据从宽的方针,尽可能地加以了结。1956年清产核资的结果是,全国公私合营企业(包括高潮以前的公私合营企业在内)私股投资总额为24.2亿,全国拥有定息的人员共114.2万人。
(二)在福利待遇上,执行宽大政策。一是确定“从简从宽”的定息原则。毛泽东同意陈云的意见:不分工商,不分大小,不分盈余户、亏损户,不分地区,不分行业,统统为年息5厘,个别需要提高息率的企业,可以超过5厘。当时资本家估计的息率是“坐三望四”,因此,中央这一决定使他们喜出望外,很受感动。1956年12月,全国工商联会议期间,中央又决定,从1956年起,定息7年不变,如7年后工商业者生活还有困难,还可以拖个尾巴。到1963年,又决定延长3年,直到1966年9月停发。资本家共拿定息10年又9个月,计12亿多元,加上高潮前“四马分肥”私股分得的红利股息,已相当于资本家的资产总额。二是福利待遇问题从宽解决。在福利待遇上,国务院规定:企业核定资财的时候,私方人员本人股金在2000元以下的,其疾病医疗和病假期内的工资支付办法,均按所在企业职工的待遇办理;本人股金虽然超过了2000元,而有困难的私方人员,本人的疾病和病假期内的工资支付办法,也可以参照本企业职工的待遇办理。这样,就使80%左右的私方人员享受了职工医疗待遇。同时,国务院又规定,在职私方人员的原有工资一律不动,高薪不动,低的以后随着工资制度改革逐步调高。
(三)在人事安排上,实行“量才使用,适当照顾”的政策。合营以后的几十万原私营工商业者,有些人继续担任企业的领导职务,尽量发挥他们的才能。老弱病残的私方人员作了适当安排。在人事安排后,要求公股代表和共产党员,要充分认识和估计资方人员的积极作用,要尊重私方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合理意见。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成就与问题
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党总结人民群众的丰富实践经验,创造了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公私合营等国家资本主义形式,使资本主义私有制逐步地过渡到社会主义公有制。采用多种组织形式逐步地向社会主义过渡,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一条独创性经验。
中国共产党根据中国的历史和现实的条件,在社会主义改造中继续保持同资产阶级的联盟,确定了对资本家实行和平赎买的政策。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相比,中国对私人资本主义的改造,既不是采取剥夺的方式,也不是采取由国家付出一大笔赎金的购买方式,而是创造了在相当一段时期内让资本家继续从企业分得一部分红利和股息的赎买办法。这不仅有效地减少了资本家对私有制变革的抵抗,而且继续利用了私人资本主义在扩大生产、增加国家税收、改进企业管理和生产技术、培养和训练技术工人和技术人员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1956年1月,上海举行资本主义工商业公私合营大会,工商界代表步入会场
在社会主义改造期间,私营工业和公私合营工业提供的产值,从1949年的约70亿元增加到1956年的191亿元,增长超过1.5倍,为国家作出了贡献。由于党正确地实施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和相应的一整套改造方针和政策,加上民族资产阶级中的进步分子和大多数人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起了有益的配合作用,这两方面结合起来,使中国成功地实现了马克思、列宁曾经设想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以新的经验丰富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陈云在1956年6月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评价说:“企业的私有制向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改变,这在世界上早已出现过,但是采用这样一种和平方法使全国工商界如此兴高采烈地来接受这种改变,则是史无前例的。”
党和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标志着党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历史转变,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基本建立起来了。
由于我国是在20世纪50年代的国际环境和社会历史条件下,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转变的,基于当时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尤其是各社会主义国家都普遍接受的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后期也出现了一些缺点和偏差。主要是:第一,在1955年夏季以后,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第二,改造的面过大,不分地区、不分行业、不分企业大小,一律改造。由于对经济形式的多样性、复杂性认识不足,许多地方不适当地把没有雇工剥削或仅有轻微剥削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和其他独立劳动者,也纳入公私合营的范围,把他们笼统地划为“私方人员”,错当成资本家对待,挫伤了这部分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积极性。第三,1956年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对一部分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有不当之处。
对于上述问题,党在社会主义改造后期有所觉察,并在1956年党的八大前后提出了一些比较符合实际的调整措施。但是,由于对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在中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还远未达到成熟的认识,这些措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