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导读:新中国成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1949年10月—1956年9月)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成为掌握全国政权、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历史性转变。在这一伟大进程中,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自觉服从服务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巩固、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贯彻执行,成功地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改造民族资产阶级
“五反”运动是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尖锐斗争,但又发生在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内部。因此,如何正确对待民族资产阶级,就成为统一战线工作的一个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1952年6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对此作出明确回答。
毛泽东在审阅为会议准备的一份文件时批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
周恩来在会议讲话中指出,在国内把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势力基本肃清后,“国内的阶级斗争就突出地表现在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内部”,“主要矛盾就变成无产阶级跟资产阶级这样一个矛盾了”。
会议认为,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已经成为国内主要矛盾。在国内主要矛盾转变和民族资产阶级不再是中间阶级以后,民族资产阶级仍有两面性,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基本政策仍然是又团结又斗争、斗争为了团结的统一战线政策。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改造,在当时主要是把违法的改造成为守法的,而不是改造成为工人。他们学习的内容,仍然是《共同纲领》、政府的政策法令,不应用工人阶级思想作尺度要求他们,否则必会引起混乱。
会议将中国民主建国会的主要发展对象调整为大的工商业资本家,并确定改组工商业联合会,进一步加强了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统战工作。
筹备成立全国工商联
在一盘散沙的旧中国,没有全国性的工商界组织。新中国成立前,中共中央考虑在改造旧中国工业会和商会的基础上,组建新中国的工商联。
1949年2月,毛泽东在西柏坡同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米高扬谈话中讲,我们准备成立一个工商联组织,这可以把工商业方面的活跃人物组织起来,其主要任务一是他们较有组织地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二是使他们有监督地自我改造。
1949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组织工商业联合会的指示》指出,工商业以合并成立工商业联合会为好,并对工商联组成结构提出明确要求。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2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明确提出:“必须加强工商业联合会的工作,准备成立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工商界提出组建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的要求后,中央统战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经中央同意,1951年11月,全国工商联筹备委员会筹备处正式成立。
为进一步团结教育民族资产阶级,1952年6月,中央批准了第三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改组工商业联合会的指示》。当月20日至30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筹备代表会议召开。参加会议的不少私营工商业者在“五反”运动中受到批评教育,同时在生产经营中也受到“左”的干扰,生产困难,因而对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有疑虑,甚至对前途失去信心。
针对这种情况,筹委会主任陈叔通在开幕词中指出,私营工商界“五毒”行为是严重的,强调私营工商业在清除“五毒”之后,仍有光明前途,鼓励发扬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6月24日,陈云代表中财委到会讲话,主要针对与会代表提出的一些资产阶级较为关心、较重大的公私关系和劳资问题,一一作了明确的回答,决定在“五反”后的新情况下进一步调整工商业,照顾工商业者的合法权益。
会议闭幕前,毛泽东接受了会议的献旗,周恩来到会做了关于学习《共同纲领》的报告。
通过这次会议贯彻了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方针政策,巩固了“五反”运动的成果,缓和了“五反”运动后紧张的阶级关系,安定了资产阶级的情绪,许多代表反映:“低着头去(开会),抬起头回来。”
1952年下半年,党和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在新的基础上调整工商业,扩大加工定货和收购包销,保证合理利润。8月16日,政务院公布施行《工商业联合会组织通则》,对工商业联合会的基本任务、组织原则等作了规范。经过调整,资本主义工商业继续有所发展,为国民经济恢复作出贡献。
新中国在胜利完成翻天覆地的社会改革任务和进行抗美援朝战争的同时,仅用短短的三年时间,到1952年底,全国工农业生产就恢复到历史的最高水平,在世界经济史上创造了一个经济恢复和发展的奇迹。
1953年10月23日至11月12日,在贯彻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过程中,中华全国工商联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宣告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正式成立,选出了领导机关,陈叔通当选为主任委员。
1954年,毛泽东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主任委员陈叔通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