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 和《关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党外干部“五个一批”的实施意见》

2017年08月11日 16:20:52 | 来源:中央统战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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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推进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日前,济南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关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党外干部“五个一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意见》)。

  济南市委对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王文涛同志先后多次专题听取党外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的汇报,就加强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委组织部、统战部认真研究政策,深入开展调研,全面梳理问题,研究形成了两个《意见》。两个《意见》对我市党外干部工作的一些经验做法进行了固化,对政策要求和目标任务进行了明确,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具体措施,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共分为“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措施”“组织保障”四个部分。按照“1523”的思路体系,着眼下一次换届,切实加强党外干部的选拔使用。一是健全“一套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统战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督查考核机制、联系沟通机制,共同推进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二是实施“五个一批”,强化源头基础。把优秀年轻党外干部一并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一号工程”通盘考虑,同时,面向党外干部,招考遴选一批、培训提升一批、挂职锻炼一批、培养成长一批、推荐选拔一批。三是推进“双百工程”,加强教育培养。深入实施“同心培训”“同心提升”双百工程,不断增强党外干部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四是突出“三个重点”,推进安排使用。以县区三套班子、政府工作部门及法检两院、市属高校党外干部配备为重点,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对党外干部配备的具体比例要求,做到应配尽配。

  《关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党外干部“五个一批”的实施意见》共分为“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组织保障”等三个部分。立足早发现、早培养、早使用、早管理,加快选拔、使用、储备年轻党外干部的工作步伐,按照数量规模更加合理、队伍结构更加优化、作用发挥更加突出的要求,力争5年内45岁以下市管年轻党外干部、40岁以下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中层年轻党外干部、35岁以下中层副职党外干部数量规模有较大增长。一是拓宽来源,招考遴选一批。创新高端人才引入机制,在公务员招考录用、公开遴选时,专项招考遴选党外干部,并有意识地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二是强化素质,培训提升一批。用五年左右时间有计划地把优秀年轻党外干部轮训一遍。三是加强历练,挂职锻炼一批。推荐选拔优秀年轻党外干部到全市“453”工作体系涉及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挂职锻炼,有序推进优秀年轻党外干部“多向交流”。四是优化结构,培养选拔一批。采取小步快跑、政治安排与实职安排相结合等措施,有计划地培养一批优秀年轻党外干部。市、县区联动,组织开展年轻干部公开选拔时,根据工作需要可专门设置党外干部职位。五是择优选配,推荐使用一批。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年轻党外干部交流任职力度,领导班子集中调整补充时,党外干部配备没有达到要求的,要在上一级更大范围内统筹资源交流调配。

  两个《意见》强调,组织、统战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组织实施,积极推进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代表性强的党外干部队伍,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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